合久必婚_25(1 / 2)

合久必婚 猫原 1165 字 2天前

林知飞过来是想买最新一刊的漫画杂志,上面有他的连载漫画,从刚开始在杂志上连载时,他就每期必买,当作纪念,这期是最后一话,买回来算是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他拿起杂志,随手翻了一下便合上,想走去结账,却看见陆旻同低头也拿了一本,他愣了愣,小声问:“同哥你也看漫画?”

陆旻同“嗯”了一声,神色泰然:“里面有一篇挺好看的,每期必追。”

“哪个?”

陆旻同眸底浮起似有若无的笑,扫了眼林知飞,不急不缓道:“热血侠客。”

林知飞:“……”

《热血侠客》就是他画的。

而且他的名字也很好认,叫“拖拉知”,他有轻微的拖延症,就很自觉地起了这个名字。

陆旻同应该知道作者是他。

直到出了书店,林知飞终于犹豫完了,和陆旻同并肩走着,轻声开口问道:“同哥,你真的喜欢那本热血侠客?”

“嗯。”陆旻同应了一声,侧眸看了看他,道:“手揣兜里去。”

林知飞照做,双手都插进口袋里,被冷空气冻得冰凉的手终于暖和一些,他冲陆旻同嘿嘿笑了一下,又转到刚才的话题上:“其实这本评价不太好,都说主角画风随意,故事情节也不强,没多少人喜欢——”

陆旻同直接截断他的话,“我喜欢。”

被夸奖了,林知飞有点开心,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问:“你喜欢这本漫画哪里啊?”

“喜欢作者。”

林知飞始料不及,顿时噎住。

陆旻同盯着对面的红绿灯,绿灯亮了,他顺手拉了下林知飞的袖口,过斑马线。

林知飞跟在旁边,悄悄抬眼瞄了下陆旻同。

对方神情举止泰然自若,一点儿没有再次表白的紧张和不适感。

“喜欢”两字就如同说“吃饭”一样平静自然。

过了马路转去停车场,陆旻同放缓了步伐,等林知飞跟到身旁,才开口说话,语气尤为认真地跟他探讨:“说几个缺点,漫画里人物面部表情太单一化,人物造型千篇一律,你应该没有对古代的服饰下很大的功夫去了解,故事情节也比较薄弱,主线和副线不清晰,没有很好地展示主题。”他停顿了片刻,顿住脚步,凝眸看着林知飞,“建议你画现代的,相比于会简单一些。”

林知飞画了好几本漫画,都是古风类型,还从未尝试过都市类的。

他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转型貌似是个不错的建议,他决定回去跟编辑讨论讨论。

打定主意,林知飞真诚地道谢:“谢谢同哥!”

陆旻同又变成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掀起眼帘,目光懒散地滑过林知飞的脸,倏地嗤笑起来:“谢什么谢,以身相许就行了。”

第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