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王子的自白
我是个粗人。
所以,同所有的自我介绍相类似,在文章的最前面,烦请大家了解下我的身世。
我叫王军臣,来自农村。这没有什么好令人自卑的,之所以弄出这么一句是怕有些古古怪怪的人听了下面的内容不以为然。农村是个好地方啊,空气好,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没事躺在草地上,享受着和煦的阳光,说不出的惬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简单的诚恳朴实,生活很纯真。林子里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你手脚利索,抓了就可以饱餐一顿。
这里面,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猪。我对猪这种动物本身没有太大的好感,别的不说,就凭它们天天有事没事的在村子里四处晃悠,像个游神似的,累了也不回圈子,找一清净地儿就“啪”的躺下打呼噜,严重影响观瞻,就让我看它不爽。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还好,不爽的后果是,吃了它。
猪肉的口感、烹饪方法等等不是我叙述的重点,经过这么多年的长期实践,劳动人民所积累下来的技巧实非我所能详谈。我想给大家展示的是杀猪的过程。
(**************************************************************此处被删不知凡几,究其原因,太过血腥,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墨武评点)
整个场面很让人兴奋,夸大点讲有种兽血沸腾的感觉。我想我对猪的最初印象就是这么建立的,事到如今,临死的猪的嚎叫还会不时在我耳边回荡。杀完后,就开始瓜分猪肉了。那个时候卫生意识没现在这么高,必须经过质检什么的,只要没从猪身里钩出寄生虫,人吃了基本上不会生病---起码我没听说村里有人因为吃了屠宰的猪肉而生病。这一吃,可又造福我了,结结实实一小伙儿,上起课来也倍儿精神。
凭着吃过猪肉长出的坚强身体和自身的不懈努力,我考上了大学,毕业后来到s城闯荡。说实话,城市让我很不适应,但我最终还是适应了,农村人随遇而安的心性占了上风。在s城,我学会了很多以前不懂不会不明白的东西。这不是矫情,大学那会我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虽然效果不显著。靠着一纸不值钱的文凭,我来到了开荒者,做起了一名小小的销售员。
经过几年的打拼,我感觉身上的某些东西开始慢慢流失。不过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我还是喜欢吃猪肉。无论是瘦肉炒蒜苔,还是排骨汤,都是我的最爱。相较于城市里光怪陆离的花花绿绿,我逐渐开始觉得只有猪肉才是最实在的。一物多用,无论哪一用处都明明白白。
这期间,我天天都努力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天天都可以享受一顿有猪肉的生活。有时候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猪肉也是必点的菜。我突然发现,猪肉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平易近人,不像牛肉羊肉什么的,逢年过节才舍得掏钱买一斤。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个好坏。